关于印发《bevictor伟德学业导师工作管理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
阅读: 发布时间:2018.05.13

关于印发《bevictor伟德学业导师工作管理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

各部门、单位:

《bevictor伟德学业导师工作管理规定(试行)》已经公司研究同意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bevictor伟德

2015年7月20日

bevictor伟德学业导师工作管理规定(试行)

学业导师工作是公司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是实现教师与员工之间的交流、关心员工成长的重要途径。为推进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,进一步发挥教师在员工学习、就业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指导作用,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一章 学业导师任职条件

第一条  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关爱员工。

第二条 治学严谨,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为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。

第三条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,熟悉被指导员工所在学科、专业的教学计划和相关学科、专业的教学计划;熟悉公司教学和员工工作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第四条  具有3年以上本专科教学工作经历,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士以上学历。

第二章 学业导师职责

第五条  学业导师应了解被指导员工的学习状况,根据员工的志趣和特长,协助制订出员工个性的培养计划,有针对性地指导员工学习,达到因材施教的目的。及时发现学有困难的员工和学习不努力的员工,加以指导并及时反馈给公司领导。

第六条  向员工介绍本学科专业的内容、发展趋势。根据员工的学习状况,指导员工选修相关课程。合理安排学习进度,制定学期、学年学习计划。教育、引导员工对本专业的学习热情,明确学习目的,端正学习态度。

第七条  学业导师应向员工介绍专业培养目标和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,帮助员工了解本专业的知识结构体系、主干课程与学科间的关系。介绍专业特点和教学要求,介绍必要的学习方式、学习方法和学习经验,以提高员工主动获取知识、掌握技能的能力。

第八条  积极发现成绩突出和学有所长的员工,并提出因材施教的特殊培养计划,充分实现员工的个性发展。指导员工参与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活动,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、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。

第九条  加强对员工就业形势和择业观的指导和教育,特别应加强对毕业班员工就业观念与择业技巧的指导。

第十条  每学期末学业导师要对所指导的员工进行学习方面的评定和总结,与员工座谈,了解员工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指导。

第三章 学业导师的管理与考核

第十一条  公司要从本单位的专业特点、团队力量、员工状况等实际情况出发,制定学业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,抓好学业导师制工作的具体落实。担任学业导师的本专业教师指导的每一届员工不超过20人。

第十二条  学业导师采取个人自荐和公司指派相结合方式确定。符合学业导团队格的教师都有义务承担本、专科生学业指导工作,受公司指派后不履行学业导师义务的教师年终考核不得评优,并暂缓岗位晋升和聘任。

第十三条  学业导师指导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进行。每学期定期集中指导至少2次,每学年不少于4次;分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,平均每两周至少1学时,每学年指导不少于20学时。学业导师每次指导后须在员工学业指导书上记载。学业导师通过电话、邮件、短信、聊天工具等途径加强员工学习的过程指导。

第十四条  各公司制定本单位学业导师考核细则。一般学业导师考核由员工评价、指导情况检查和公司评价三部分构成,考核工作每学年末由各公司组织完成。学业导师考核细则和每学年的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。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。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学业导团队格。

第十五条  公司在年终分配时按照每生每年80的标准,下拨公司,由公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。

第四章 附 则

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5级员工开始执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 

 


bevictor伟德董事长办公室  2015年7月20日印发